托運人托運貨物時,是否需要擬辦理保價或保險,完全以托運人自愿為原則,鐵路不以任何方式-辦理保價運輸或者貨物運輸保險。但從托運人、收貨人利益立場出發(fā),應辦理保價運輸。因為托運人一方面要求鐵路運輸企業(yè)能安全、迅速、經(jīng)濟地將貨物送到達站;另一方面,當發(fā)生貨損貨差時,總希望得到與貨物價格為接近的賠償額,保價運輸較能解決以上問題。
貨物包裝應能充分防止貨物在運輸中滅失和腐壞,-貨物多次裝卸不致毀壞。貨物標記,表示牌及運輸標記,貨簽,內(nèi)容主要包括商品的記號和號碼,件數(shù),站名,收貨人名稱等。字跡均應清晰,不易檫掉,-多次換裝中不致脫落。接受發(fā)貨人的委托,物流公司,預定艙位。從發(fā)貨人取得-的出口單據(jù);安排運輸工具取貨或由發(fā)貨人送貨到地點,與單證認真核對。貨運物流服務在時間上的剛性。貨運物流的運輸、倉儲、配送、加工、分檢、包裝等是以生產(chǎn)企業(yè)的生產(chǎn)、銷售計劃為前提的,生產(chǎn)的精益化組織要求物流在時間上的化,貨運物流管理與傳統(tǒng)運輸?shù)拇髤^(qū)別在于全過程是否用的時間進行控制和組織,準時(just-in-time)是物流服務的要求。
承運人對保價貨物的賠償不適用賠償責任限額制度,因此承運人一般要強化各種管理措施,如采取特殊的裝運容器、特殊的運輸路線和運輸方式、特殊的交接方式等,-貨物安全、及時、準確地運抵收貨人手中?梢,保價運輸增加了承運人的運營成本,保值附加費在一定程度上講就是對承運人額外運營成本的一種補償。因可歸責于承運人的過失導致貨物損失。貨物損失包括貨物滅失、損壞、交付遲延等形式,其原因可能是來自于承運人過失行為、托運人過失行為、第三人-行為、不可抗力等原因。但保價貨物的賠償原因只能是來自于可歸責于承運人的過失行為。除非合同有相反規(guī)定,在托運人過失行為、第三人-和不可抗力情形,承運人不負貨物損失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