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使用未利用地、廢棄地、邊遠海島等土地建設旅游項目
在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和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用土地出租,對使用荒山、荒地、荒灘及石漠化、邊遠海島土地建設的旅游項目,優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出讓-可按不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開發成本和按規定應收取相關費用之和的原則確定。對復墾利用垃圾場、廢棄礦山等歷史-損毀土地建設的旅游項目,各地可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制定支持政策,吸引社會投資,鼓勵土地權利人自行復墾。
城市總體規劃的重要任務,建設土地出租,除了對新建工業進行安排以外,還須對城市現有工業布局上的問題進行研究,并作出-的建議進行調-造,以-現有交通、衛生、生產、生活等狀況。舊城市中的工業,農業土地出租,由于種種原因,土地出租,往往布局不盡合理,其廠房建筑、工藝流程、設備、管道、運輸等,對城市的生產發展和居民生活都有妨礙。舊城工業區的改建遠較新建工業區復雜。
土地轉讓是土地所有權或使用權有償或無償地由甲轉給乙的行為。在土地私有制條件下,土地買賣、土地出租等屬于有償轉讓;土地贈與、土地遺贈等屬于無償轉讓。實行永佃制時,土地所有權屬于地主,農民依約獲得的土地使用權,包括可以通過繼承、出租、出賣的方式轉讓給他人。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后,禁止租賃、轉讓、買賣或變相買賣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