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傘發動機多數是兩沖程機器,加普通汽
動力傘飛行條例
每次飛行前必須檢查,當感到任何有可能影響安全的疑慮時,就不要飛行。
任何不利氣象條件下不要飛行;風速超過6.7m/s不要飛行;側風超過20度、4.4m/s不要飛行。
飛行是必須戴頭盔和目鏡。
要-注意保護長發,避免衣服和身體接觸螺旋槳、滑輪和-繩。
起飛是緩緩加大油門,機體開始運動,當傘充氣并升到頭頂正確位置后,加大油門
著陸時側風不要超過20度,如有情況復飛。
不要同時蹬兩個腳-棒,不要頻繁-。
在飛行高度低于30米時做機動飛行要注意保持高度,適當加大功率,以免降低高度
不要在如果發動機突然停車時不能安全著陸的空域飛行
不要在危險地區,如高壓線、樹林和建筑物等上空飛行,不要試圖穿過障礙物。
起飛和著陸應正對風。如不可避免地要順風著陸,風速必須小于3.5m/s。
風和動力傘
對動力傘而言風是危險的因素之一,任何時候風是可預見的又是不可預見的。進行動力傘實際飛行前,必須全1面學習氣象知識。比如動力傘的較大速度是42km/h,風速達到32km/h時,相對地面有10km/h,而風速達48km/h時動力傘只能后退,安全的風速范圍是不大于24km/h6.7m/s,動力傘廣告出租,這樣有18km/h的安全余量。順風時地速加快,在逆風時若用同量的油就飛不回你的場地了。 側風起飛和著陸都是危險的,傘會向風的方向偏去,滑跑時可能將小車拖翻,解決方法是向相反的方向蹬腳-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