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審計形式:2受用能單位委托的形式在用能單位部門認識能源審計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或在主管部門要求開展能源審計的基礎上,能源審計部門與用能單位簽訂能源審計協議或合同,確定工作目標和內容,約定時間開展能源審計工作。或者是用能單位根據自身生產管理和市場營銷的需要,主動邀請能源審計監測部門對其進行能源審計。這種形式的能源審計也可稱為用能單位委托能源審計。
企業能源消耗經濟技術指標評價分析方法:企業能源消耗技術經濟指標分析評價的依據主要是、行業、地方有關的能源標準及相關能耗定額指標。這些指標包括:(1)生產系統單位產品能耗(可分解為分廠、車間、工段)。(2)企業單位產品能耗(含輔助生產體系、辦公、機修、化驗、研發等分攤)。(3)企業單位產值能耗(對多品種、產品計量單位不同時)。(4)主要用能系統和設備的能源利用效率或消耗指標。
能源審計分為三種類型:初步能源審計、全方面能源審計、專項能源審計。初步審計進行能源審計的對象比較簡單,花費時間較短,通常只做初步能源審計。這種審計的要求比較簡單,只是通過對現場和現有歷史統計資料的了解,能源審計,對能源使用情況僅作一般性的調查,所花費的時間也比較短,一般為1-2天,其主要工作包括對用能單位的主要建筑物情況、供熱系統、空調系統、管網系統、照明系統、用水系統、以及其他用能設備情況進行調查,掌握用能單位的總體基本情況。